本專案貸款之適用對象為
(1)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每人限購乙戶,不得重複申貸。
(2) 已申貸政府優惠購屋貸款者不得重複申貸
應檢具之文件如下:
(1)借款申請書。
(2)未重複借款之切結書。
(3)身分證、印章及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4)土地及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
(5)房地買賣契約書。
(6)承貸金融機構要求之其他文件。
(一)新婚:申請人於申請日前二年內結婚。
(二)育有子女:申請人育有未滿二十歲之子女,且該子女與申請人或申請人之配偶設籍於同一戶。
(三)新婚租屋:新婚且申請租金補貼。
(四)新婚購屋:新婚且申請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五)育有子女租屋:育有子女且申請租金補貼。
(六)育有子女購屋:育有子女且申請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七)育有子女換屋:育有子女、家庭成員僅持有一戶住宅且申請前二年零利率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八)家庭成員: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之戶籍外配偶。
(九)結婚日:戶籍謄本結婚登記之日期。但符合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之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施行前所定結婚要件者,不在此限。
(十)單親家庭:指離婚、喪偶、配偶服刑、申請時配偶失蹤達六個月以上或未曾結婚,且育有未滿二十歲之子女者。
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80萬元
一.申請人年齡:年滿20歲
二.申請人家庭組成狀況 符合下列一項即可:
1. 有配偶。
2. 與直系親屬設籍同一戶。
3. 單身年滿40歲。
4. 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三.申請人家庭成員住宅持有狀況 :
申請人、配偶及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僅持有一戶屋齡超過10年之住宅。
四.104年計畫戶數:3,000戶
104年度租屋補貼擴大辦理比去年多補助4182戶,7月20日至8月28日受理申請。
此外,市府也提供624戶最高210萬元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355戶
最高80萬元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詳洽各地區都發局與城市發展局
另提醒~
送件的先後順序不會影響補貼審查結果,無須急於開辦初期臨櫃提出申請,以免因人數眾多,增加等候時間;為簡化民眾申請程序,今年申請住宅補貼仍免附戶籍謄本、建物及地籍謄本,只須檢附戶口名簿影本與建物或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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